自費藥物:一年藥費過百萬 多數情况需自費

文章日期:2019年05月27日

【明報專訊】免疫治療費用比化療、標靶治療高昂,一年藥費隨時過百萬元。蔡清淟表示在私營市場,標靶藥費每月需約5至6萬元,免疫治療每3星期則要6至7萬元;公立醫院方面,陳穎樂說病人須自費使用免疫治療,每2至3星期約需2至3萬元,並且須先接受免疫生物標記測試,測出PD-L1蛋白覆蓋癌細胞的比率,以評估患者對治療的反應。

在香港,可採用的免疫治療藥物包括納武單抗(Nivolumab)、匹博利組單抗(Pembrolizumab)、阿特珠單抗(Atezolizumab)等,都屬自費藥物,目前只有納武單抗獲納入安全網,可獲關愛基金醫療援助計劃資助,並僅適用於轉移性或無法以手術切除的黑色素瘤。

假設一個肺癌病人,經評估後免疫治療可能較有效,但他無力負擔,會否出現「有藥無錢醫」的情况?蔡清淟直言:「這是困難的地方,基本上公營機構及某些保險公司,只會提供監管機構所批准使用的情况,其他情况就只能自費在私營醫療機構作試驗性治療。」

陳亮祖則認為,若病人未能負擔免疫治療的藥費,亦可選擇其他治療。以腎癌為例,首選的一線藥物為標靶藥物,二線藥物為第二代標靶藥物及免疫治療,並不是非用免疫治療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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