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Green:「和理非」都忍無可忍

文章日期:2019年06月20日

【明報專訊】我係一名「和理非」的「七十後」,「掹」車邊都算係本城最後一代的既得利益者,不用太憂柴憂米,所以近年埋首於這份連最低工資都無的推動環保工作。可以在壯年就有自由和能力去做自認為有意義的工作, 我知道我屬於幸運的一群。

又因為出世出得早,見證過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見證過八九六四屠城,見證過移民潮,總算經歷過香港的黃金歲月。

守護自由的堅持和執著

1997年,剛讀完大學第一年,第一次去維園六四燭光集會,因為恐怕主權移交過後可能再沒有維園六四燭光集會。2003年,過了1997才6年,就要變,23條立法來勢洶洶,卻給50萬上街遊行的市民擋住了,還記得我當時住在筲箕灣,遊行當日坐地鐵出銅鑼灣,列車停北角站時目睹那個景象:成千上萬一律穿黑衣的市民從將軍澳線轉車湧過來,令我畢生難忘,亦令我感受到香港人守護自由的那份堅持和執著。

攔得住一下子的猛攻,卻阻擋不了無聲無息的滲透與侵蝕,十幾年下來,香港已經變得愈來愈陌生,媒體歸邊,放學時間滿街講普通話的學生,官員指鹿為馬的言論和嘴臉已經和深圳河以北的情况無異。香港人雖然失望,但是仍未絕望,繼續堅持守衛自由。反國教、雨傘運動,到DQ民選議員,甚至隨便褫奪政府不喜歡的人的參選權利,一路走來,愈走愈累,人心抑鬱。

今年又來另一下的猛攻,無風起浪,強行要修訂逃犯條例,香港市民頑強反對,6月9日103萬人,規模30年未見。之後6月12日去金鐘示威的,我目測九成九係20歲上下的年輕人,警方暴力鎮壓示威者,橡膠子彈射頭射面,然後將示威定性為「暴動」,再上醫院拉人,引起強烈民憤。特區政府似乎終於知道自己「玩大咗」,害怕6月16日會有更多人上街遊行,才於6月15日宣布暫緩修例。記者會上雖然記者不停追問,林鄭仍然拒絕撤回修訂、拒絕收回「暴動」的定性、拒絕辭職。還說警察當日所謂的「執法」係理所當然、天經地義。市民如何回應這個記者會?6月16日200萬香港人走上街頭抗議,我也在其中。我們的訴求再清晰不過:1. 完全撤回逃犯條例修訂;2. 追究警察開槍鎮壓;3. 不檢控和釋放反送中示威者;4. 撤銷定性6月12日集會為暴動;5. 林鄭月娥問責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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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彭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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