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s. in Germany:租的安樂窩

文章日期:2019年03月21日

【明報專訊】很多人很重視安居樂業,我亦不例外。以前大學畢業回香港工作,在10年內已搬了6次家,大多數是因為瘋狂加租所以被迫搬遷,就算結婚後外子和我也是租住地方築愛巢,當時親友都建議我們要買房子,因為租房子就是替人家供樓嘛!潛移默化下我覺得租房子好像不化算,且有居無定所感覺。

適逢移居到德國,抱着不知道會逗留多久的因素下,當然選擇租房子。我們透過中介公司找房子才發現在德國租客有很多權益,首先租房子的佣金全數由業主支付給地產中介,而且法例規定業主不能在沒有充分理由下終止租務合約。何謂充分理由?譬如說業主需要把房子賣掉或收回自住,當然如果租客遷離後發現業主提供的終止租務理由並不成立,也可巡法律途徑索償;至於租金方面,德國政府有提供每個地區的平均呎租價,業主並不能擅自把價錢抬高,而且每年的租金加幅必須與整個地區的通脹比率掛鈎,以穩定樓價。另外,就算是租房子,基於包含折舊率計算,二手房子租金會比一手新房子低,例如住在你隔壁的鄰居,他住的單位可能跟你的家一樣大,座向亦一樣,但由於對方是二手租客,而你是房子蓋好的時候立刻入住的一手租客,你的租金也會比你的鄰居所付的租金稍為昂貴。這些例子正能解釋為何差不多一半的德國人也選擇租房子但不買房子。

德國的租金租約管制

雖說很多德國人都選擇租房子,但總要有人買房子做業主,才有單位可出租給其他人。誰會買房子?其實德國有很多出租房屋持有人也是老人家,在二戰後很多人都買地或建屋,當他們的子女長大了各自成家立室,這些老人家通常會把房子重建或租出,然後自己搬去一些由政府或社企建的老人屋。老人屋並不是老人院,他們也是一人住一個單位,自由出入,自己煮食,享受生活,只不過他們住的老人社區會提供醫療及復健設備。另外,有些出租房子屬於企業退休基金持有,在德國比較大的企業都會為公司及旗下員工額外提供自願供款退休基金,使用基金建築物業然後出租,也是他們持續增長基金的方法。

不過,不是有錢就可以租房子,德國的業主往往對租客非常揀擇以保障自身權益,既要租客提供入息審查及證明,而且有些業主更會以面試方式挑選租客。事實上在德國不懂德語或沒有入息證明是很難租房子的,就算有擔保人或銀行存款證明,但要在熱門地區找房子大多數會碰灰。而且德國租房子要先預繳3個月租金做押金,退租時若沒有把房子還原及打掃乾淨,很大機會會被扣除部分押金的。

以上都是在德國租住私人樓宇的例子,當然政府及社福機構亦提供很多公屋及津貼屋,租住形式和條款與私樓大大不同,只要附合家庭入息審查條件便可申請,而且這些樓宇通常不會太偏離市區,以方便居民就業。

其實安樂窩不在乎房子有多大多奢華,只要舒適及能與家人或愛侶在一起,那個地方便是家。

文:豆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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