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周六(28日)發起在上水廣場「和你shop」,有示威者涉將螺絲及宣傳單張投入店舖,又向顧客叫囂,另有人涉於警方拘捕時拳打及面摑警員。8名14至27歲男女、當中包括一名持雙程證來港內地大學生,分別被控在公眾地方內作擾亂行為、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今日(3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8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0年4月14日再訊,以予警方作檢驗工作,及重看閉路電視片段,裁判官批准8人保釋候訊,不得離港等,惟內地生代表律師表明,他須於七日回內地一次,裁判官要求內地生向入境處查詢,若不行可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8名被告依次為中六生冼嘉希(18歲)、學生鄭子遜(18歲)、學生陳宇崑(16歲)、14歲中三男生、持雙程證的內地大學生何鎮宇(20歲)、報稱無業的鄭家樑(24歲)、日本餐廳廚師馮文達(27歲),以及14歲中三女生。
首5被告同被控在公眾地方內作擾亂行為,指稱他們今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4樓「萬寧」店舖外,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鄭家樑及馮文達同被控襲警,指稱他們同日在上水廣場4樓蘇寧電器外襲擊警員X及警員Y。14歲女生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指稱她同日在上水廣場4樓豐澤外管有30厘米長的鐵槌。
據悉,當日下午4時,網上片段顯示首5被告涉把螺絲和宣傳單張投於「萬寧」內,並向店內顧客叫囂。警方到場拘捕時,警員X疑遭第六被告拳打左眼角,及遭第七被告打頭一下,致他左眼、面和頭觸痛;警員Y疑遭第六被告面摑,致他頭部觸痛及紅腫,兩警員即日出院。首被告另被搜獲雷射筆和黑色噴漆,第八被告被搜獲鐵槌。
8人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候訊,其間須每周向警署報到兩次、不得離港,須守宵禁令,除第六被告,其餘被告禁足上水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