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香港眾志3成員涉煽惑非法集結提堂 黃之鋒申離港演說被拒 (17:15)

香港眾志多名成員今年3月15日在政府總部抗議修訂《逃犯條例》,其間有人進入東翼大堂靜坐,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涉襲擊保安,被控普通襲擊。另外,6月21日示威者包圍政府總部,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早前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案今日(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均毋須答辯,押後再訊。其中黃之鋒申請離港往歐洲演說,裁判官稱「不太重要」而拒絕。

林朗彥(25歲)被控普通襲擊,控罪指稱他於今年3月15日在政總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襲擊男子梁柄森。林朗彥於開庭前表示,政總大堂是向公眾開放,惟當日保安人員以暴力手法把他們抬走。林朗彥說,控罪指稱他推跌該保安人員是顛倒是非,會在庭上據理力爭。

另外,黃之鋒(22歲)、林朗彥(25歲)及周庭(22歲)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指3人在今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參與非法集結。

黃之鋒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指稱他於上述日子在香港警察總部正門外,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黃之鋒及周庭另同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指稱兩人在上述日子,在香港警察總部正門外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黃之鋒原不准離港,辯方今呈上行程及文件,稱黃之鋒將於11月27日至12月14日前往歐洲多國國會和組織,包括意大利等演說,申請離港。惟主任裁判官錢禮指離港原因「不太重要」而拒絕。黃之鋒在庭外表示,對於不准離港表示遺憾,將會向高等法院再度申請。

兩案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予控方索取法律意見。3人以原有條件保釋,須守宵禁令及不得離港。

其他報道:持刀漢劫油麻地表行 掠走逾千萬元名表

其他報道:100毛女主播火警喪生 鄰居讚死者乖巧有禮貌

其他報道:6.9遊行後立法會外衝突 五人涉非法集結襲警等罪 官質疑涉事警員被匿名

其他報道:何君堯遇襲 涉案男子被控企圖謀殺今午提堂

相關字詞﹕香港眾志 政府總部 黃之鋒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