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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獄中上吊 死因庭裁自殺 家屬疑懲教不公對待擬民事索償 (20:02)

巴基斯坦籍男子2008年先後謀殺三名鳳姐,被判終身監禁,他2016年在石壁監獄服刑期間,被發現在囚室以長袖上衣打結上吊身亡。家屬早前質疑懲教署對待死者不公平。死因庭陪審團今退庭商議後,大比數裁定該男子死於自殺。懲教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署方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囚者自我傷害及自殺。 

3男2女陪審團今以4比1大比數,裁定死者Razaq Nadeem(終年31歲)死於自殺;死者以上衣衫袖打成死結,綁在囚室閘門上吊,案發時間於2016年11月3日上午6時29分至44分之間,死因為吊頸。

陪審團本打算提出建議,死因裁判官看過後,要求陪審團再商議是否可行,並稱建議或會剝削囚犯現時享有的權益,最終陪審團沒有提出建議。

死者胞兄和胞弟到庭旁聽,死因裁判官向家屬表示哀悼,希望研訊令他們掌握死者離世時的資訊,胞弟隨即聳一聳膊頭及搖頭。

死者胞弟在庭外表示,懲教署有責任保障囚犯安全,防止囚犯自殺,認為署方有疏忽,將向高等法院申請民事索償。他續說,至今仍未看過監獄走廊的閉路電視片段,將向懲教署申請取片段查看案發經過。他又認為,裁判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加入個人意見,影響陪審團裁決,會覆核裁決結果。

死因裁判官今早引導陪審團時稱,驗屍報告稱死者頸部傷口向上且向後,無掙扎傷痕,脗合上吊自殺傷勢;懲教人員在事發當日先後兩次巡查死者囚室,上午6時29分時死者無異樣,其後6時44分發現死者上吊,中途15分鐘無證據顯示其他人接觸死者,死者囚於單獨囚室。家屬質疑懲教署對待死者不公平,死者胞弟早前供稱,死者透露懲教署職員多次從後推他,亦將死者禁錮於異常黑暗的房間。死因裁判官則表示,相關投訴沒有書面紀錄,懲教署職員亦否認「暗房」一事,陪審團毋須裁定死者自殺原因。

懲教署表示,懲教人員當值時會保持高度警覺,密切監察囚犯行為,當發現有自我傷害風險,懲教人員會通知臨牀心理學家跟進,安排評估及輔導。 

每個懲教院所均設有「防止自我傷害行為監察委員會」,制定防止及管理自我傷害個案。懲教院所內很多設施屬特別設計,以盡量避免在囚人士利用該等設施自我傷害。懲教署亦計劃陸續在囚室採用電鎖取代舊式門鎖,減省開啟囚倉時間,方便更迅速搶救。 

懲教署轄下院所於不同地方設有閉路電視系統,並逐步展開閉路電視系統的改善工程,以提高畫面的質素及覆蓋範圍。 

在各懲教院所的顯眼位置均張貼宣傳海報,呼籲受到情緒困擾和有自我傷害的念頭時,應主動向職員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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