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多地政府以安全為由,禁止部門使用華為及中興供應的電訊設備。創科局長楊偉雄今早書面回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質詢時透露,港府在2016年2月至去年11月期間,透過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的《網絡設備及業務伺服器系統常備承辦協議》,採購約190項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產品。
楊偉雄指,設備包括用作網絡交換器、路由器、光纖收發器、光纖電纜和風扇模塊等,總開支約176萬元。另外,楊偉雄表示最新一份《常備承辦協議》的承辦商並沒有供應中興產品。
被問及過去12個月,政府有否檢驗各政府部門正使用的華為及中興產品,是否藏有後門程式或功能時,楊偉雄指現時政府採購的網絡設備產品,均參考國際和業界標準,亦為其他國際城市廣泛使用的品牌和型號,不應藏有後門程式或其他不恰當的功能,因此現行採購程序沒有加入此方面的額外檢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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