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被指衝向警方防線及腳踢一名警員,於去年被控普通襲擊罪,惟控方於開審前突然決定撤控。據悉,辯方當時找到警方拍攝的影片,片中顯示有警員首先衝向示威者,設計師其後被多名警員襲擊。設計師在佔領運動3周年前入稟區域法院,指涉事警員及律政司是惡意檢控及濫用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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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訴為黃浩,被告為涉事警員戴兆鋒,及代表警務處的律政司。原訴於入稟狀中稱,戴兆鋒的指控令原訴被控告,及後又被撒控,要求法庭聲明戴涉惡意檢控及濫用職權。
原訴亦要求法庭聲明,戴在2014年9月27日襲擊原訴令其受傷,是侵犯人身的行為,而戴及律政司須向原訴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