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8歲老翁與年輕40載的女子在內地結婚後,誕下一子一女,並來港定居。老翁涉自女兒10歲起,多次在沒有戴避孕套下強姦女兒,並叫女兒不要告訴任何人。女兒母親發現女兒內褲有異味,懷疑女兒與人性交,遂揭發事件。老翁被控3項強姦罪及3項亂倫交替控罪,今在高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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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被控於2015年某日、2016年7月5日及2017年2月3日,強姦女兒X(現年13歲)及3項亂倫交替控罪。
控方陳辭指,2001年,被告與當時只有20歲的女子Y於內地結婚,並在3年後誕下女兒。被告一家四口住在深水埗公屋,妻子任職侍應,被告任職兼職保安。
2017年1月中,被告妻子處理女兒衣物時,發現女兒內褲有分泌物及異味,她懷疑女兒曾與人性交或被侵犯。直到同年2月3日,被告妻子與女兒買菜時,問女兒曾否受到侵犯。女兒起初否認,後來才承認當日早上曾與被告性交。被告妻子感驚訝,在社工陪同下報警求助。
女兒向警方透露,2015年某天,就讀小五的她在家醒來,胞弟仍在睡覺。被告叫她進房間,除下自己及她褲子首次強姦。其後被告在不同情況、沒有戴避孕套下與她性交,但她只記得其中一次是2016年升中派位當日,其餘日子包括每周六胞弟補習期間、她測驗周及考試周提早回家。
直至去年2月3日早上,中一的女兒正放新年假,母親則上班。女兒醒來後再遭被告拉進房間性交,女兒強調她並不願意,並曾叫被告「不要來」,但被告未有理會。
警方其後拘捕被告,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曾與女兒性交,「整體上來說我有罪」,又稱自己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有罪便坐牢。被告稱自己年紀大,陽具硬不起來,硬起時放入女兒陰道又變小了。被告亦承認與女兒性交時沒有使用避孕套,但沒有射精及沒有對女兒使用暴力,更稱曾向女兒表示「你同意便來,不同意便不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