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計立法會10月復會後提交《國歌法》條例草案。鮮魚行學校前校長梁紀昌以家庭倫理作例,指國歌是國家象徵,「你無理由鬧你媽媽的,如果鬧媽媽,叫忤逆、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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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紀昌接受網媒「港人講地」訪問時談及《國歌法》,指立《國歌法》不是言論自由問題,「如果這樣講,所有法律都不應該有」。他強調,言論或行為都不可以「絕對自由」,「不可以干預別人,或者影響社會秩序。違反社會規範就要立法」。
梁紀昌又以家庭倫理作例,指一個國家等如一個母親,「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如果你仍覺得自己是中國人的話,無理由侮辱自己國家。等於家庭倫理,你無理由罵你媽媽的,如果罵媽媽,叫忤逆、不孝」。
他又說,任何地方都是自小讓小朋友聽國歌、唱國歌,「沒有哪個國家不是這樣做,唯獨是香港這麼特別……因為有些人為反而反,為拗而拗,我覺得好可惜」。
梁紀昌又稱要奉勸某些小部分政客「攞返個良心出來」,質疑他們為何不讓學生、年輕人正確認識自己國家及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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