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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黨面臨取締】保安局警方近千頁指控文件全曝光:陳浩天等人妨害國家公眾安全 須取締保他人權利 (22:54)

警方以國家安全為由,引用《社團條例》,向保安局長李家超建議,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給民族黨方面21天時間書面申述。香港民族黨星期三(18日)晚公開保安局提供的文件,內有專節指出,陳浩天等人高調宣揚港獨思想,除了國家安全,亦會妨害公共安全、公眾秩序和他人權利。

文件包括一份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提交給保安局長的建議書,另有一份附件,兩者合共接近1000頁,詳列香港民族黨2016年3月28日至今年5月27日期間的活動紀錄。

建議文件中有專節指出,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有利四方面,包括(1)國家安全、(2)公眾安全、(3)公眾秩序、(4)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文件提出的理由是,該黨倡導「港獨」,傳播對內地人的仇恨情緒和分離主義,召集人陳浩天等人亦多次高調在各大傳媒宣傳相關理念、參加立法會選舉和擺街站等,活躍於本地及海外:「此等環境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屬於有強烈及逼切需要。」

陳浩天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警方根本是「以言入罪」:「我派傳單、叫口號,上電台講話,都是言論自由。」被問到是否覺得自己的言論是危害國家安全,陳浩天說不評論,惟反問:「追求民主、自由和尊嚴,是否等於危害國家?」

至於會否提出司法覆核,陳浩天說,要等一切程序完結後才可以提出;而警方讓他在21日內作書面申述解釋,警方有最後決定後,他仍有一個月時間可提出上訴。陳表示,目前律師仍在研究文件,未決定會否提出書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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