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競委會控5科技公司圍標 辯方:法庭應撤回案件 (19:16)

競爭事務委員會(簡稱競委會)去年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5間資訊科技公司參與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簡稱女青)伺服器系統合約時「圍標」,是競委會首度引用《競爭條例》提控,案件今開審。競委會一方強調,本案重點是涉案公司透過製造競爭假象,企圖誤導女青。涉案公司則指出,競委會入稟前,無按程序發出「告誡通知」,認為法庭應撤回案件。

其他報道:會展站收不合格報告 承建商未修正照挖 與土瓜灣站施工未按圖則 港鐵認前線無上報

涉案5間答辯公司為伺服器系統開發商Nutanix Hong Kong Ltd.,及其產品經銷商或分銷商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新龍國際有限公司、Innovix Distribution Ltd.及科技21系統有限公司(Tech-21)。

代表競委會御用大律師Mark Hoskins今陳辭時指出,本案重點是各答辯方透過製造競爭假象,企圖誤導女青。Hoskins提到,答辯方其中一個爭議點為新龍國際員工承認提供虛假標書,但認為員工行為不應追究至公司。惟Hoskins引述英國及歐盟案例指出,即使僱主已禁止員工做某些反競爭行為,但員工在沒有授權下做出該行為,僱主仍可能須負上責任。

代表Nutanix御用大律師Matthew Gearing陳辭時則指,競委會在入稟前,未有按《競爭條例》第82(1)條規定,先發出「告誡通知」,認為即使競委會能證明答辯方違反第一行為守則,法庭亦應搞撤回案件。Gearing又指出,女青所要求伺服器系統,在本港市場上根本無大競爭,難以構成所謂圍標情況。

代表新龍國際資深大律師石永泰陳辭時亦指出,是次涉案伺服器系統技術並非新龍國際主要業務,僅佔其全年收入0.3%。石又強調,新龍國際在投標前無與其他涉案公司聯絡,根本不存在合謀,且認為本案並非嚴重至須直接提控,認為競委會應先發出「告誡通知」。

根據競委會早前入稟狀,女青於前年7月招標時,Nutanix在BT幫助下,協調其合作伙伴提交虛假標書,以暗助BT。女青收到4份標書後,發現有不尋常之處,包括串錯相同的字,遺漏關鍵資料也一樣,因而揭發事件。案件明續審,將傳召證人。

其他報道:【餓虐7歲女案】兩被告所有控罪罪成

其他報道:前ATV主播愛侶合資買樓做劏房 男控女分手後擅售物業吞租金

其他報道:反駁黃宏發主持會議批評 梁君彥籲看現時議規及基本法

相關字詞﹕競委會 競爭條例 女青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