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再發生懷疑有人在庭內拍攝事件。高院11樓27庭今早處理一宗毒品案件時,一名中年女子疑在開庭前,在法庭內舉起手機拍攝。女子離庭時遭保安截停,經查問後,司法機構報警求助。據了解,該女子操普通話,為一名內地人;但警方透露,她持香港身分證,操廣東話。
據處理案件的辯方大律師指,其暑期學生今早在27庭等候開庭期間,見到一名女子高舉手機拍攝,但不清楚該女子開庭期間有否繼續拍攝,亦不清楚女子拍攝了多少張相片。法官判刑後,女子離開法庭,但被保安截停。女子遭查問後,司法機構決定報警處理。
高院近月發生多宗懷疑有人在庭內拍攝的事件,其中內地女子唐琳玲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7日。高院各法庭近日在開庭前,均改以廣東話、英語及普通話作廣播,提醒公眾在庭內不得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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