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在廣東省惠州惠東縣稔山鎮購買「海岸居」單位的港人,本月中接到清拆通知,每人涉及金額30萬元至40萬元人民幣。
「海岸居」屬「小產權房」,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接獲80名港人求助,稱在內地購買後,才發現有關樓宇為只可用作村民自住的房屋,沒有國家簽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買賣合同在有關部門沒有備案,交易不受法律認可;由於樓盤屬於違法建築,當局要求立即清拆。
葛珮帆指出,現時有不少港人被內地人士游說,在不知情下購買這些價格較低的「小產權房」,在內地律師樓簽署文件的人亦僅為村民,出售方只有使用權,但沒有轉讓權。
一年半前到惠州購買樓盤的馬先生表示,完成交易後有關部門稱樓盤屬於違建,並要求收樓即時清拆,自己亦收不到任何通知。
其他報道:狎智障女兒出獄再犯 清潔工囚5年4月 官斥社會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