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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社揭香港電訊6客務中心涉違規經營 (13:32)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上月研究改劃電話機樓為住宅用途可行性,傳真社調查發現,擁有逾70幅電話機樓用地的電訊盈科集團旗下的香港電訊,有6間設於機樓內的客戶服務中心涉嫌違地契經營7年,合共面積約9,500平方呎。地政總署證實,香港電訊設於旺角、荃灣、元朗機樓的客戶服務中心違反地契經營,並表示會向業權人發警告信。

香港電訊目前共有10間客戶服務中心,營運至今約7年,當中7間位設於機樓用地,包括元朗、荃灣、旺角、荔枝角、灣仔、銅鑼灣及上環,其中除了上環的中心外,6間中心位於的機樓地段地契列明只限用作「電話機樓」及其附屬用途,不可作其他用途;上環的中心位於的機樓地契則列明,部分樓層限作「電話機樓」,部分可作辦公室使用。

傳真社發現,部分客戶服務中心除了向顧客提供換領禮品、查詢、處理合約及技術支援等服務外,亦設智能家居示範單位、電子產品銷售等櫃位,有中心職員更向顧客者推銷產品,並表示可以「落單」。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元朗機樓、旺角機樓、荃灣機樓未經申請下被用作客戶服務中心用途,屬違反地契,分區地政處會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但地政總署未有回應會否追討過去7年的短期豁免費。

至於灣仔、銅鑼灣及荔枝角三間中心所在的機樓地契,列明可作「電話機樓」及「附屬辦公室」用途,地政總署表示,會與業權人安排巡查,研究有否違反地契。

電訊盈科曾在1996年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將荃灣機樓地下改為「電話店」,為期三年,每年豁免費用56萬元,其後再續約3年,即2000至2003年內獲得豁免,費用由減至每年34萬元。

香港電訊回應稱:「我們與地政署就電話機樓的土地用途有保持溝通,惟詳情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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