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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朱凱廸鄭松泰宣誓不獲受理 上訴方批法官無維護基本法 上訴庭質疑 (12:53)

市民羅景楊早前透過律師代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裁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鄭松泰的宣誓是否有效,但未在指定時間內繳交保證金,令案件擱置。羅早前申請上訴許可遭拒後,今再向上訴庭申請許可上訴至終院。上訴方提出上訴庭及原訟庭法官拒讓他們補交保證金,是無維護《基本法》的做法;上訴庭直指這是嚴重指控,質疑為何要攻擊法官。

代表上訴人羅景楊的大律師馬恩國今陳辭時先表示,本案有「新發展」,並呈上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今年初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致辭,提到法官亦須宣誓維護《基本法》。馬表示,本案牽涉立法會議員的宣誓事宜,根據法庭早前的判辭,本案有相當大的機會能贏,但上訴庭及原訟庭法官卻無就此點給予適當比重,認為他們此舉是無維護《基本法》。

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聞言表示,上訴方指他們無維護《基本法》是非常嚴重的指控,認為馬雖「無懼地」作出陳辭,但仍再次查問這是否確是他對法官們裁決的投訴。

馬回應指在其書面陳辭中已交代清楚,問:「法官閣下是否有看過?」上訴庭法官潘兆初表示,正是不明白才需上訴方陳辭,馬則重申法官未有考慮其憲制責任去維護《基本法》。

張官指出,事實上上訴方只需提出法官裁決時,未有就本案牽涉的宣誓事宜給予適當比重便可,質疑為何馬須作出攻擊法官的陳辭,令自己陷入「死角」。馬強調無意攻擊法官,只是包括自己在內的與訟雙方大律師早前均無提醒法庭其憲制責任,故令法庭作出如此裁決,認為可作上訴。

上訴庭聽取陳辭後指,上訴方雖已盡力作出陳辭,但認為其理據無可爭議之處,拒絕批出許可,並頒令上訴方須付26.1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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