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父親疑難忍出生僅半個月的女兒哭泣,涉嫌於前年多次掌摑及搖晃女嬰致其重傷。女嬰現時需靠呼吸機維持生命,如同植物人,該父親事後被控三項襲擊所看管的兒童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原定今於區院開審,被告突表示要撤換代表律師,惟法官表示「作為法官,唔係好諗到一個更加嚴重嘅虐兒情形」,稱若定罪後有機會判處最高刑罰,要求被告仔細考慮是否要開審前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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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男被告,報稱無業,原任職廚師。法官游德康表示,細閱控方呈交的開案陳辭後,認為假如案情屬實,被告若被定罪後有機會被判處控罪中的最高刑罰、即判囚10年。惟區域法院中最高只可判囚7年,故游官要求控方考慮本案是否須到更高級別法院審理。
游官又指出,根據女嬰最新醫療報告,女嬰現時仍不能自行呼吸。控方補充,女嬰現靠呼吸機維持生命,亦不能自行飲奶,如同植物人,康復上難有進展。此時游官表示:「假如BB(女嬰)最後真係⋯⋯」游官停頓約十秒,沒有發言,最後語帶哽咽地表示「退一退庭」。
重新開庭後,游官繼續說,假若女嬰不幸身亡,控方或須改控被告誤殺罪。控方回應稱,當初有考慮此情況,惟女嬰入院後情況已穩定。
另外,被告表示獲朋友及其他囚犯介紹,稱可找更好律師,故在開審前決定撒換法援提供的律師。被告又稱,「佢哋(赤柱監獄囚犯)成日坐監,熟過我」,惟游官即稱「佢嘅律師係咁好就唔會成日坐監啦」。
游官及後仔細向被告解釋其自辯權利,並稱若被告「炒法援」,他不會再得到協助,但考慮本案案情及或須到更高級別法院審理,建議他或可以繼續與法援溝通。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至本月23日再訊,待控方索取進一步指示,及讓被告處理其代表律師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