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苗基金去年接獲231個來電,當中66個懷疑性侵犯兒童案。機構發現逾六成事主是9歲或以下;超過四成侵害者是受害人的朋友、同學或學長,另在18歲以下的侵犯者中,五成半只有7至9歲。
機構指66宗涉性侵犯求助電話,有61%來電者為受害者家人。受害者年齡最多是4至6歲,佔28%;其次為7至9歲,佔26%。至於侵害者的年齡,53%為18歲以下,當中最多是7至9歲的兒童,佔55%。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解釋,有小朋友未必知道部分行為已屬性侵犯:「甚至過了界線也不自知」。她又指在76%具身體接觸的性侵犯個案中,超過六成是接觸胸部或私處。被問情況是否反映幼稚園性教育不足,基金委員兼臨床心理學家何念慈強調,即使是幼稚園生亦可教其保護自己及玩遊戲的界線,她又指家長的教導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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