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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染性病揭曾與三任男友多次性行為 最近一任男友否認非法性交 (18:13)

中三女生因感染性病入院,醫院報警處理後,女生終向社工透露,她在中學3年間,與三任男友性交共逾30次,其中一任男友更曾在她體內射精。至於涉案的年輕運貨工,被指曾與該女生三度非法性交,他今否認控罪,辯方透露,將會爭議女生供辭全屬誣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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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嘉祥(約19歲,圖),被控於去年12月25日至今年1月期間,在其屯門寓所內,三度與當時14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庭上播放事主X與社工的會面記錄。X稱,今年3月因感染性病留院,其間醫院決定為她報警。X承認她以往曾與三任男朋友進行性行為,被告是她最近一任男友。X稱於去年平安夜,在社交平台instagram結識了被告,兩人「傾傾吓」便成為情侶,當時被告已知X是14歲。

X指於今年1月曾在被告家中過夜,並與被告性交,被告性交前有戴安全套,但在性交中途脫下安全套,在X體外射精。X稱於同月的另一日,X再次到對方家中過夜及性交,過程與上次一樣。X指兩人在1月尾分手,她曾向被告發送訊息「放唔低你」,被告沒有理會,但被告在分手數月後主動向X道歉,得知她入院後又問她發生甚麼事情,惟X回覆「關你咩事」。

X透露,除了被告以外,她於去年夏天,曾與另一名男子進行一次有套性交。X又提到,她中一時結交同校男友,兩人在拍拖超過一年期間,曾進行「廿幾三十次」性交行為,男方每次性交都沒有戴安全套,甚至曾在X來月經數日後,在她體內射精。X又投訴該男生曾在校內,向一些同學分享他與X的性經驗。

會面記錄播放完畢後,控方向裁判官解釋,被告曾在警誡下,承認與X性交3次。但辯方表示,會爭議被告證供的自願性及準確性,並透露會指出X對於被告的指控屬於誣蔑。審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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