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今午被法庭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過去曾裁定4人宣誓有效,他指自己是依照當時的法例作裁決,強調案件「最終判決人係法庭」。
梁君彥被問到法庭今日取消他曾指宣誓有效的議員的資格,他有否覺得被「摑咗一巴」,他多次強調過去裁決是依照當時的法例作出,且參考過立法會法律顧問及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意見,「嗰時無法律先例」,但其後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問題引發人大釋法,「亦都係令法庭有嗰個判決,所以啲嘢係變咗嘅,同我當時嘅決定」。
梁君彥稱就宣誓及議員資格問題「最終嘅判決人係法庭,我哋要尊重香港法律去做」。被問到他會否就法庭判決上訴,他僅表示自己持中立角色,後續問題要由法律顧問視乎詳細判決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