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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柏強倡增潤大學課程助識別受虐兒童 社工憂舉報後配套不足 (10:11)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今日刊憲,本月14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葉柏強支持草案,認為對潛在的施虐者有阻嚇作用,他認為要做好業界培訓,建議醫學界檢視及更新現時相關指引,並舉辦培訓課程,亦要在大學的醫療課程中加強有關保護兒童的元素。

葉柏強今早於港台《千禧年代》表示,新條例有助盡早發現懷疑受虐兒童,又指出兒科醫生、急症科醫生等雖處於較被動位置,要待兒童求診才有機會分辨到受虐者,但醫生經過專業訓練,可以透過觀察兒童不同傷勢的位置及受傷周期,識別出個案。

他舉例稱,一兩歲的兒童較易因步伐太快或失平衡而受傷,常見的受傷部位包括膝蓋等,但如果傷口位於臀部、大腿內側等,或瘀傷重複出現,則非常可疑。對於今次機制涵蓋視光師等醫療界別人士,葉柏強認為名單涵蓋範圍合適,若兒童傷勢處於相關醫療職業未能接觸到的位置,相信不會因此而違法。

社工:留宿中心服務平均輪候長時間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總主任 (兒童及青少年服務) 姚潔玲於同一節目中表示,新條例針對的「嚴重傷害」定義不清晰,形容每個專業有「自己把尺」,但標準未必一致,亦可能與法例原意有差距,以往依賴業界判斷,但認為現時強制舉報者應有相近理解,醫學界、教育界及社工界要多作討論,並在相關培訓中列清楚定義。

姚潔玲又擔心舉報後的配套不足,指出社工或可能在晚間或長假期間發現虐兒個案,關注警方及社署是否在足夠人力應付。她又說,現時兒童留宿位不足,兒童之家每月有約300人輪候,平均要等4至5個月;專門供3至5歲兒童的宿位平均要輪候14個月;而針對6至18歲弱智人士的留宿位,每月平均有約100人輪候,平均要等15個月,認為現時要找到緊急留宿位置十分困難,當局要做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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