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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承認24項欺詐罪 包括訛稱兒子肝生蟲騙小姨借款近17萬元 (19:44)

48歲前男警被指在2015至2019年間,牽涉多宗欺詐案,涉款約107萬元,包括3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作出虛假陳述,瞞報在其他銀行逾340萬元貸款,以及向小姨訛稱兒子肝臟生蟲,以買藥及動手術為由騙取小姨金錢。他前年已被警隊革職,今(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24項欺詐罪及1項盜竊罪,押後至12月2日判刑。

被告代號為FSL。案情指,被告在2015至2016年期間,3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作出3項貸款申請,惟未有申報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借取約342萬,繼而獲批44.4萬元貸款。

案情續指,2018年9月,被告致電小姨,提到兒子患肝病,須服不獲政府資助的自費藥物,否則會死亡。被告其後8度欺詐小姨,包括稱兒子「肝生蟲」,需自費買杜蟲藥,後再指大部分蟲已被殺滅,需進行激光手術殺掉餘下一條蟲,未幾蟲擴散至其腦部,須採用電療法,然而蟲待在腦部太久,其腦部發現一個孔,必須以手術修補,「否則腦漿會從鼻孔流出」。

被告又稱,及至手術成功,需為兒子買保肝藥,再指他及兒子均被診斷患有威爾遜症。小姨出於對外娚的關心,共借出16.9萬元。醫療報告顯示,兒子不曾患肝病,被告則有妄想症。

案情又指,2019年,被告在網上結識一名誤墮求職騙局的陳姓女子,訛稱可為陳追回被泄露的個人資料等,以及自己患癌,誘使陳交出6.2萬元。

之後,被告在網上結識了前女友,前女友曾將總值11萬元的首飾放在夾萬,被告稱內有「污糟嘢」不得打開,最終部分首飾遭被告拿走典當。被告又訛稱其前夫要與她爭撫養權,以及其銀行戶口有可疑交易,着她交出8張提款卡及信用卡,前女友其後發現多宗未授權交易,在案中連同首飾等共損失39.9萬元。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警員違法 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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