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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期間獲批外訪後流亡至今未返港 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年半 (10:07)

身負4宗刑事案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前年獲法庭批准在保釋期間赴丹麥公務外訪,抵達後宣布流亡。律政司控告許智峯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涉誤導警方和法庭撤銷離境限制。高院早前在許智峯缺席下審理案件,今年6月裁定他4罪成立。法官陳慶偉今(29日)判許智峯入獄3年半。目前許智峯正身處海外。

陳官判刑時批評,許智峯精心計劃行動,欺騙警方和法庭,嚴重動搖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行為不旦嘲諷司法制度,更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故參考一宗妨礙司法公正罪的區域法院案例,同樣以3年半為量刑起點。陳官認為本案案情嚴重,涉及使用虛假文件,考慮許潛逃的後果及對司法制度的影響,加上許「毫無悔意」,判他囚3年半兼付訟費。

身在海外的許智峯則於社交網站回應,指對判刑「嗤之以鼻」。他批評國安法生效後,香港法庭已成「共產黨的法庭」,針對異見的政治審訊、判刑,已成為香港常態,認為真正徹底毁掉香港司法公義者,正是陳慶偉此類法官,又稱「就由港共法庭對著空氣判刑吧,好讓世界看到港共政權的瘋狂與無能」,並稱將以自由身,為香港人的自由抗爭到底。

許牽涉的4宗刑事案包括連同林卓廷等涉於2019年7月「光復屯門」遊行中,要求一名市民刪去示威者照片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以及3宗民主派議會藐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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