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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被夫婦合謀強姦菲傭遭質疑口供不一 否認自行脫衣 (19:12)

30歲菲傭指控聘用她的夫婦,於2018年1月在元朗的寓所合謀強姦她。夫婦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和教唆強姦」等4罪,案件今(11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指出事主口供前後不一,在錄取警方口供時隻字不提男被告在她求救後表示「madam ok, madam ok」,在庭上才突然說出。事主辯稱錄口供時已夜深,翻譯員要求她趕快收尾,否認在庭上撒謊。審訊明續。

男被告陳暹德(44歲)和女被告黎芷珊(32歲)案發時是夫婦,育有一對子女。

辯方在盤問事主X時提及,案發的2018年1月21日晚上,男被告返家後在廚房炸豬大腸,並在女被告在場下,餵X吃豬大腸。X同意男被告有教他煮豬大腸,亦同意與男被告關係較好,看不到他的缺點,但否認曾被餵食。

X供稱被女被告帶到主人房,及遭男被告推向床後,便聲撕力竭喊道「no sir」,遭強姦過程中亦不斷大叫,亦堅稱在同房嬰兒床上的1歲半少主一直熟睡;X在盤問下確認,遭推向床後一直躺在床上,背脊貼着床墊。辯方指出,X的上衣沒有扭扣,胸圍亦是背扣,故男被告褪去其衣服時,X的身體必定曾離開床。X則回應已記不清案發的細節,只記得男被告褪去她的衣服及內衣褲。辯方隨即質疑,X記不起這些細節,是因為她在撒謊,當晚是她自行脫衣,她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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