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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將野豬禁餵區擴至全港 倡加強罰則及覆核過輕刑罰 (12:30)

新成立的環境及生態局聯同漁護署建議,修例打擊餵飼野豬活動,提出將野豬禁餵區範圍覆蓋全港。同時加強嚴重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罰則,提高至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若署方認為法庭判刑過輕,亦會考慮提出刑期覆核。署方亦計劃引入禁餵區內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定額罰款,建議罰款為5000元。

環境及生態局又解釋,曾考慮將禁餵區只擴展至所有餵飼黑點,但考慮餵飼者可能轉移活動地點和執法困難,故認為應將禁餵區擴展至全港,並集中資源在受野豬滋擾最嚴重的地點及鄰近範圍執法。

漁護署稱「人道處理」野豬較避孕有效

漁護署又交代自去年11月開始定期捕捉野豬及人道處理滋擾公眾的野豬的措施成效。署方自去年11月中至今年6月,共有超過50次行動,人道處理了110多隻在市區及民居附近造成滋擾或對公眾構成潛在危險的野豬,其中市區11個主要野豬黑點中,有4個黑點的野豬數目已減少至5隻或以下,另外5個黑點的野豬數目亦已減少至10隻或以下。

署方亦於其餘兩個仍錄得大量野豬的主要黑點,包括東區柏架山道和南區淺水灣,繼續捕捉行動。

署方又稱,採取新措施後,野豬出沒或滋擾的報告數目亦由去年11月錄得200多宗後逐步回落。今年2月至5月合計錄得的報告數字為237宗,平均每月約59宗,較去年同期的396宗(平均每月約99宗)下降;而今年頭6個月就發生19宗野豬傷人個案,當中有16宗集中發生在東區柏架山道。漁護署在1月至4月已有5次行動捕捉野豬,合共捕獲及人道處理8隻野豬,此後再未有收到該處野豬傷人個案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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