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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姑娘」何婉琪瞞信託被裁失職兼象徵式賠償 何鴻章兒子不服上訴遭駁回 (18:49)

已故富商何東爵士長孫何鴻章的兒子何豹,於2006年入稟高院控告「十姑娘」何婉琪,指她擔任何鴻章為子女成立的兩份信託之受託人時失職。高院去年裁定何婉琪有失職,惟何豹未能舉出實質證據,判他獲1元「象徵式賠償」。何豹早前不服上訴,上訴庭今(29日)頒判辭駁回上訴。判辭指,何豹一方指控何婉琪違反保障信託責任,但沒有在原審階段提出證據,故上訴庭不會考慮有關理據。

上訴人何豹;被告為何婉琪的遺產管理人何東舜銘(原名麥舜銘)。判辭指,何鴻章早年為子女成立兩份信託,何婉琪為信託的委託人,何豹為其中一名受益人。上訴方提出新的爭議,指何婉琪在何豹年滿21歲後,沒有將何豹持有信託股分一事告知對方,又指何婉琪對信託事務置之不理,違反受托人責任及保障信託責任。

惟上訴庭表示,上訴方沒有在原審階段,提出關於保障信託責任的證據和法律觀點。上訴庭認為,本案已進入上訴階段,法庭甚少處理未經審訊釐清的新議題,加上何婉琪已經離世,上訴方不能要求其遺產管理人呈交證據反駁。

至於上訴方投訴,原審法官忽略了部分證據和誓章,上訴庭認為有關批評不合理,原審法官亦沒有法律上犯錯,因此駁回上訴,並下令何豹一方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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