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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為「外國組識代理人」 鄒幸彤要求控方披露控罪詳情遭拒 (14:36)

支聯會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和常委共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鄒幸彤再次要求控方披露指證支聯會是哪個外國組識的代理人,讓辯方可以準備辯護理由,「獲得公平審訊和洗脫污名的機會」;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控方沒有責任披露所有資料,拒絕鄒幸彤的申請。

控方早前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PII),拒絕向辯方披露本案具爭議的文件,羅官早前裁定控方須披露部分與支聯會相關的文件資料,包括搜查令及警方調查報告等,但未有提及實際內容。

沒有律師代表的鄒幸彤今自行陳辭,表示收到控方解釋部分文件受PII保障,但未有解釋為何控罪詳情不能披露,辯方仍不知道控方指控支聯會與甚麼組織有連繫,或在何時從該些組織收取多少資金,令辯方難以準備抗辯,對她極為不公。她又形容,「若我們尚有法治,我們只是要求這些有限的資料,希望獲得公平審訊和洗脫污名的機會」。

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則指,法庭早前已就PII作裁斷,而現時情況並無改變。

羅官拒絕鄒的要求,會依照早前就PII的裁斷,獲保障的文件不須披露。至於辯方要如何反駁控方的證據,則留待辯方考慮。

控方另申請延遲遞交原定今天呈交的陳辭大綱,獲准下周一(4日)呈交,辯方則可在7月13日案件開審當天遞交。

5名被告為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其中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認罪,各判囚3個月,梁已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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