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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一人涉去年七一汽油彈擲禮賓府案 控方申轉介區院審訊 (11:59)

去年七一有人向禮賓府投擲易燃物品,一名24歲無業男子事發翌日被捕,早前被控一項縱火罪,還押候訊。事隔一年,一名19歲女侍應同被控一項縱火罪,兩宗案件今(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兩案合併及轉介至區域法院,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其要求,押後案件至7月19日在區院答辯。控方反對二人保釋,男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女被告的保釋申請則獲嚴官批准。

兩名被告依次為王俊彥(24歲,無業)和盧凱瑤(19歲,侍應生)。盧凱瑤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外出,她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報稱地址,遵守宵禁令和每天到警署報到。

修訂控罪指,兩人於2021年7月1日在中環香港禮賓府內,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區政府的財產,即近下亞厘畢道的植被,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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