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劉賜蕙︰港無「躺平」空間 須打好網絡安全保衛戰 (20:12)

律政司今日(28日)舉行《港區國安法》法律論壇,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在論壇表示,本港網絡安全有三方面局限,稱本港的網絡安全工作由不同政府部門和機構負責,推出政策時或步調不一,難以產生協同效應;其次,本港常用的社交平台大部分是數據庫設於境外的外國公司,而且這些公司的分部慣常拒絕本地調查單位的請求,阻礙調查案件的進度;再加上現時本港的法規並無規管重要基礎設施及其營運者,包括規定網絡供應商監控網絡言行、保存用戶的網絡足迹、通報違法事項,以及查核和記錄用戶的身分,令當局難以有效移除網絡風險和應對突發事故。

劉賜蕙指出,因應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本港有可能成為地緣政治角力的主戰場,因此本港沒有「躺平」空間,必須打好網絡安全保衛戰,保持危機意識,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她建議本港建立「全方位戰略性網絡安全治理體系」,由這個部門或機制擔當牽頭角色,全盤推動策略制定、分配部門權責,以及統籌網絡安全工作,各單位亦可以制定發牌、巡查和調查的機制,確保主要持份者遵守網絡安全的要求。她又建議當局考慮以資助等方式,鼓勵持份者投放更多資源提升網絡安全防禦能力。劉賜蕙稱,警方將會積極配合當局就《網絡安全法》和《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

劉賜蕙表示,假資訊傳播速度快,而且遺害很大,例如8‧31太子站事件,坊間流傳站內「最初死了一個人,然後指稱死了一班人,最後又指稱死了很多人」,以及「屍體被棄置大海,不同部門密謀處理屍體」,甚至接下來一年有祭壇去獻花,反映一個信息對社會的影響很大。她指出,網上違法行為包括煽動暴力、非法起底及危害國安的信息,執法部門有法例可以處理,當局亦可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禁制相關帖文。她承認當局在國安法實施後「已經做了很多」,而本港正積極立例管制假新聞。

相關字詞﹕港區國安法 網絡安全法 23條立法 假新聞 劉賜蕙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