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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查滑翔傘意外困難重重 申訴專員促推滑翔傘飛行員實名制 (11:03)

本港有過去曾發生涉及滑翔傘活動的意外,甚至有人身亡。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主動調查結果,指民航處於2018年才檢討本地滑翔傘活動的規管事宜,而在2019年制訂滑翔傘許可證制度後,民航處跟進投訴時仍遇到三方面困難,包括難以確認飛行員身份、涉嫌違規人士不合作反舉證困難,例如民航處無法辨認照片中滑翔傘操作者身份,或因涉事人不合作致蒐證有困難。而現時嚴重意外是由民航處意外調查機構負責跟進,而其他意外事故則交由香港滑翔傘協會,但協會沒有法定權力,亦不會針對法例調查。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應透過立法等措施,要求在港參與滑翔傘活動人士實名登記,並為其所使用的滑翔傘飛行器具一併註冊,以及於當眼處展示註冊編號。署方又建議,考慮為滑翔傘組織設立認可制度,並正式授權或委聘香港滑翔傘協會或其他組織,讓有關組織調查後提供方便後續執法調查的資料。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執法需要有足夠證據,實名制協助辨識涉事人身分,是執法的第一步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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