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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未為612基金註冊 陳日君等6人不認罪 辯方質疑為最多罰款一萬元案件召17證人「有少少過分」 (11:23)

警方國安處早前以涉違國安法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的5名基金信託人,包括首次被捕、年屆90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學者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大律師吳靄儀及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並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5人及基金秘書施城威,指稱他們沒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基金註冊,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6名被告在庭上表示不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排期於9月19至23日審訊,另於8月9日作審前覆核。

6名被告依次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各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的傳票控罪,指稱6人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之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5)(1)條的規定。

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指出,料有17名控方證人,另有10箱文件、長達8小時的錄像片段,預計本周內可將文件送交辯方,但準備片段的謄本需時2個月。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稱,本案不會有太多事實爭議,但將會提出法律爭議,而本案癥結是「基金是否為一個社團」。辯方至今收到本案傳票及案情撮要,其中控方證人列表本來只有9位,「唔知點解依家有17個」。彭直指「唔係我要教控方點樣起訴」,但涉案傳票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控方卻拿出如此多的證據,「嘥法庭時間處理咁簡單嘅案件,似乎有少少過分」,再次強調並非教律政司「做野」。

散庭後,吳靄儀表示,她們已在庭上表達不認罪,皆因「唔覺得控罪係啱嘅」,控罪指稱基金沒有登記成為社團,辯方大狀亦已指出「基金是否為一個社團」為本案爭議點,相信法律爭拗「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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