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兩男涉姦友人女朋友 事主稱男友知悉事件後表示「無計啦」 (17:31)

14歲少女於2019年到友人位於屯門的住所喝酒玩樂,其後少女不勝酒力醉倒,由男友及兩名18歲青年送她回家。男友離家期間,少女在睡房先後被兩男強姦。少女數天後報警,兩男各被控一項強姦罪,他們否認控罪,案件今(11日)在高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透露,少女報警後,警方到住所搜證,取走其枕頭套及床褥,經檢驗後,分別驗出來自首被告及次被告的精斑,故控方指控兩人在少女不情願及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與她性交。

被告依次為鄭宏昊、袁昊琛,案發時均為18歲,兩人各被控於2019年4月16日在天水圍某住所強姦女子X。X現17歲,讀畢中二後輟學。庭上播放X的其中一段錄影會面,X稱原本與爺爺在天水圍同住,但爺爺當時因病留院。2019年4月15日晚上,她與男友到男友人位於屯門的住所喝酒及玩啤牌。X因輸掉遊戲,喝了約6至7杯混入綠茶的威士忌,隨後醉倒及嘔吐。另約有6人包括兩被告,及後到場一同喝酒玩樂。

X續稱,男友及兩被告深夜時送X回家,她由被告鄭宏昊揹著。回家後,X被人放上沙發,男友則離家出外買飲料。其後X被抬入睡房,被告袁昊琛進房關門並問X「搞唔搞嘢」,X拒絕,更多次稱「唔要」。袁則除下自己及X的褲子,爬上床壓著X,X掙扎但被捉著,袁其後把陽具插入X陰道及抽插,X形容當時感到「唔舒服、討厭」,約數分鐘後,袁替X穿上褲子後離開房間。惟X當時受酒精影響,故睡了一會,起身時看到褲子未有扣鈕。X又稱,事後與男友談及被姦一事,男友則稱已經知道發生何事,更稱「無計啦,嗰個係我二叔」,X遂與男友分手。X數天後與朋友談及此事,並在表姐勸說下報警求助。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強姦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