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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國珊就立會選舉指引不清晰提覆核 高院拒受理 (18:05)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去年參選原定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惟選舉押後,她指出《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沒涵蓋選舉因特定原因而押後,以及申報開支的指引不清晰,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供清晰的申報開支指引,並要求高等法院釐清和頒令合理的截算日。原訟庭今(25日)頒下判辭拒絕覆核申請,法官同意答辯人稱,方國珊沒正式指出所挑戰的決定及理據是什麼。

申請人為方國珊,建議答辯人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申請由原訟庭法官楊家雄以審閱文件方式處理,楊官在判辭指出,《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清晰與否,不屬於判決或法律程序。

楊官指出,申請人沒陳述尋求濟助的理由,她只籠統地稱政府公布押後選舉時,未有詳細交代開支的相關事宜,對候選人不公。楊官同意答辯人指出,申請人未有正式指出所挑戰的決定是什麼,更遑論其理據。法庭不應費勁研究及找出其理據,楊官認為這理由已足夠拒絕申請。

楊官續稱,司法覆核屬酌情濟助,法庭的職權是檢查決策機關的決定是否欠缺合法基礎等,惟不會復審個案的利弊,而申請人的投訴超越司法覆核範疇。楊官指出,若要挑戰相關指引是否清晰,司法覆核不是合適的申請。

對於答辯人要求訟費,申請人稱本案涉及公眾利益,望法庭不就訟費下令。楊官接納申請人的出發點並非無理取鬧,選舉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而押後是史無前例,故不就訟費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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