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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煽惑集結案 鄒幸彤自辯:不如話港人煽惑我按良知行事 (15:28)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六四發表文章,被指呼籲未經批准集結,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鄒幸彤出庭自辯表示,30多年來每個在維園點起燭光的香港人「既普通又善良」,讓她學會何謂擇善固執,「如果法庭要用煽惑、被煽惑的字眼,不如話係香港人煽惑我按良知行事,如果我因此受刑,我亦無怨無悔」。她自辯期間,旁聽席五度傳出掌聲。

鄒幸彤自辯時表示,她現時捲入不少案件,全涉及支聯會和六四晚會,「控罪層層疊加,反映政權如何打壓、消滅六四記憶」。她由1989年「坦克人」事件說到2016年的成都「六四酒案」,表示內地當局打壓六四悼念,與香港警方禁止今年維園集會如出一轍。裁判官陳慧敏聽畢表示,「集會自由唔係絕對,唔係大於一切」,質疑六四的歷史與本案無關。鄒幸彤回應稱,她寫涉事文章的意圖與六四歷史有直接關係。

她續稱,正因為支聯會30多年來堅持舉辦六四晚會,香港人沒有遺忘六四,不過近年有教科書提及六四的章節被刪走,加上支聯會在沉重壓力下解散,「咁樣打壓下去,六四記憶就嚟要斷」。她說,無論警方以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或《公安條例》為由禁止集會,都只是「方便的藉口」,如果民間不作反抗,形同默許六四真相被掩埋,「被白色恐懼癱瘓行動能力」。

對於本案,她稱被控方指控煽惑一個無指定地點的集會,「究竟係邊度集結,全香港定全世界?」她坦言,當初匆忙撰寫涉事文章,內容不太成熟,「但當局就如獲至寶,覺得可以大搞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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