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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應警要求移除網站、facebook 即日起設新facebook專頁 (22:20)

【22:20更新】支聯會今日(16日)在facebook表示,9月10日接獲警務處長信件,指出警務處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要求支聯會7天內移除指定的電子平台信息。支聯會今晚10時移除支聯會網站、facebook及其他指定電子平台信息,並於即日起透過新facebook專頁「支聯會」發布信息。晚上10時後,支聯會網站、原有facebook專頁、Instagram、Twitter帳戶和YouTube頻道都已無法瀏覽。

支聯會前常委蔡耀昌向本報表示,支聯會要刪除的電子平台信息包括網站、facebook、Instagram、Twitter及YouTube。至於警方有無說明什麼內容出問題、警方要求移除信息的原因,蔡耀昌稱,由於有《港區國安法》第63(3)條保密責任規定,所以無法透露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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