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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雨傘阻港鐵關門、襲警罪成 判入勞教中心申保釋候上訴遭拒 (19:45)

前年9月2日網民發起「三罷」及港鐵不合作運動,20歲男學生在港鐵樂富站用雨傘阻礙港鐵列車關門,並用身體撞向一名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公眾妨擾罪,經審訊後另裁定一項襲警罪成,今(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就兩罪被判入勞教中心。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被告賈雲龍(20歲)報稱學生,他承認於2019年9月2日在港鐵樂富站,連同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非法妨礙港鐵列車服務的滋擾行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A。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出,雖然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辯方求情中亦指出被告學業不俗,有獲師長讚許,惟被告的兩項控罪絕不輕微,當中襲警罪是經審訊後被定罪,不能視被告完全有悔意。

就公眾妨擾罪,屈官指出,被告犯案的日子為開學日,當時被告在繁忙時間阻礙港鐵行駛,而港鐵為香港重要的大眾運輸工具,被告的行為令到觀塘線延誤,受影響的人不只樂富站使用者,而是整條觀塘線的乘客及附近地區的居民。

屈官表示,明白被告是在表達不滿,但他人亦有自由使用交通工具,即使影響時間約為6至7分鐘,但被告是有組織及有預謀犯案,須判以阻嚇式刑罰。

至於襲警罪,屈官稱雖然被告沒有使用武器,受襲警員的傷勢亦不嚴重,但當時該警員身處現場是為了盡快恢復站內秩序,因此法庭有需要保護該警員,同時亦須判以阻嚇式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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