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於11月30日起,在轄下的表演場地實施進一步的防疫措施,如演出者在有現場觀眾的表演期間不能佩戴口罩,他們須於演出前72小時進行政府認可的新冠病毒檢測,並在持有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後,才能參與相關表演,以保障觀眾。
此外,演出者亦須視乎演出日數,每10天提供更新的陰性檢測結果。如有違規,康文署會保留權利,禁止有關演出者演出。
自10月1日起,康文署轄下所有表演場地實施以下的防疫措施:
1. 各表演場地觀眾入座人數不能超過原定可容納人數的七成半,相連的座位不得超過4個,座位須平均分布
2. 在附屬設施如排練室等,每組參加者包括導師最多為4人,組與組之間須保持社交距離,使用人數一般不超過原定可容納人數的七成半
3. 場館內觀眾及後台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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