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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涉七一攜「不要香港獨立」旗被捕 保釋男:警指違分裂國家罪 (22:53)

警方昨(1日)以《港區國安法》拘捕10人,其中4人今晚(2日)9時半起陸續由灣仔警署獲保釋。首名被捕者、即在銅鑼灣被搜出寫上細字「不要」及大字「香港獨立」旗幟的張先生表示,警方指稱他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即分裂國家罪),他要在約一個月後到警署報到。他獲保釋時身穿藍色上衣、黑長褲及黑色人字拖,稱被捕時身穿的衣物及帶着的旗幟已被沒收作證物。

不願具名的25歲男子今晚約9時45分在家人陪同下保釋,他說自己被捕時穿「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上衣,但稱警方未有明確指出他涉違反的條例;他被捕時所穿的衣服及鞋均被沒收。另一名青年則於晚上10時同由家人陪同保釋,他稱因在袋中被搜出數十張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文宣而被捕,被指涉嫌違反分裂國家罪,文宣已被沒收作證物;他需一個月後回警署報到。

3名男被捕人均表示,在警署內沒有特別部門處理他們的手續,與示威中其他被捕者由同一批警員處理。

至約晚上10時半,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的67歲周女士在灣仔警署獲保釋。她表示,警方指稱她違反「煽動分裂國家罪」,其手機、衣物、鞋及涉案紙牌被沒收;她以500元保釋,本月30日要再到警署報到。她表示沒有尋求律師協助,日後如要上庭再作打算;亦不會因今次被捕而不上街,會視乎情況決定。

周女士涉於昨午近3時,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東角道舉起寫上「香港獨立 Hong Kong Independence」、貼有英國及美國國旗的紙牌,走到警方封鎖線前,然後被拉進防線搜查。她今晚保釋後稱,昨日舉牌已有被捕準備,舉牌是為捍衛言論自由,「以前可說的東西,現在都要說」。

兩男子仍被扣查

警方表示,昨日在全港各區多處的執法行動中共拘捕6男4女,年齡介乎15至67歲,涉嫌作出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或顛覆國家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其中4男4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其餘兩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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