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7日晚上在馬鞍山發生警民衝突,電訊公司職員涉在新港城中心拉住一名正追捕他人的警員,當場被捕,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今(4月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押後案件至5月29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並檢視閉路電視片段。被告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須守禁足令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
被告楊永廉(39歲)報稱電訊公司客戶服務職員,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0月7日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四期2樓,阻礙一名邵姓警員執行職務。
據悉,案發時警方正在中心內追捕一名疑似使用激光筆的人,當時情況混亂,其間被告主動拉了一下其中一名警員的制服,隨即被捕;涉事警員無受傷。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以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接納。被告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每星期須向警署報到3次,並除上午7時半至9時半、下午6時至8時外,禁止踏足新港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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