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被揭發造假,12名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實驗室技術員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他們今(11日)連同早前認罪、以污點證人身分作供的資深技術員,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監禁兩年不等。
法官李慶年表示,雖然大橋最終「應該」沒安全問題,惟測試結果造假令當局須再耗資逾5800萬元重新勘察和測試,才能釋除公眾疑慮,而上司壓力、為勢所迫、沒涉金錢利益等理由並不能為建築工程的不當行為作開脫藉口,形容本案屬「中度」嚴重級別的建築工程不當行為。
就早前認罪的資深技術員吳啟堯(65歲),李官認為他雖不屬主管級人員,惟整個造假計劃由他主導,兩年的犯案時間中曾指點不同員工造假,罪責遠高其他被告,考慮他擔任污點證人的刑期扣減後,終判吳囚22個月。
至於擔任技術員的余維德(31歲)、李詠暉(26歲)、陳銳鏗(25歲)、姚宇峰(50歲)、葉德杰(29歲),以及擔任助理的郭文輝(36歲),李官認為各人已還押3星期,重犯風險不高,終判各人囚3個月至兩年不等。
至於擔任助理的謝德禮(37歲)、陳志成(60歲),以及擔任技術員的薛家俊(27歲)和張嘉明(30歲),李官認為各人的犯案時間較短、部分人受抑鬱症影響等,遂基於特殊情況而判監2至8個月,緩刑兩年。李官同時基於罪責較輕、犯案時間較短等特殊情況,判擔任助理的李志勸(25歲)和技術員的吳汶鴻(28歲)160至24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