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警方發言人指出,警方不時檢視調查工具的成效,有關檢視涵蓋各種裝備,包括各式可以協助警方進行刑事調查時辨認疑犯的軟件,以加強警方整體刑事調查的能力,警方使用有關軟件時均會遵守相關法律及指引。
【12:47】美國「彭博社」今(23日)引述消息報道,指香港警方或早在3年前已擁有具人臉識別技術的人工智能軟件,惟未知有否在近月的示威活動中應用。
一名不願公開身分人士向彭博社透露,警方已應用澳洲科技公司iOmniscient所提供的人工智能技術最少3年,該公司亦曾派工程師協助多名警員學習使用有關技術。而該人工智能軟件可把所有從影片錄取的人臉自動掃描並與警方資料庫匹配。受訪者又稱,有警員曾於6月示威爆發後詢問iOmniscient人員,如何以汽車攝錄鏡頭自動辨別車牌。
iOmniscient回應時拒絕評論香港警方對其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指有關技術有能力保障個人私隱,又稱基於香港私隱安全考慮、以及鏡頭數量較少,該公司在香港的業務亦只佔總業務的很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