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在小巴上非禮17歲少女,被控一項非禮罪,他早前否認控罪,今日(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控方傳召事主X作供,X表示她被掃胸部旁邊兩至三下,事件令她有少許不開心。
報稱警察的被告林忠榕(54歲)被控一項非禮罪,控罪指出,他於2019年5月3日在一輛沿青山公路汀九段駛往荃灣青龍頭方向的小巴上,非禮女子X。控方案情指出,當晚11時許,X坐在近門口左方第一排單人位,被告坐在X後面的單人位。
X今日在屏風後作供,她表示當晚有點睏倦,其間感到有人用手掃其胸部旁邊兩至三下,持續兩至三秒;她突然驚醒,遂轉身望向後方的被告,被告和她對視一秒後合上雙眼。X供稱,她當時立即換座位,坐到父母前面,並告訴父母「個男人好似摸我」。
X作供稱,被告在其父親質問下否認摸胸,更稱「如果你地一直咁話我,我就落車先」,惟父親報警並阻止他離開。X又稱,其間聽到被告講電話,聲稱自己飲醉,但她不覺被告有酒氣。X亦坦言不喜歡被人觸摸,案發後有少許不開心。
辯方盤問X指出,她向警員供稱行車期間「瞓着咗」,惟X在庭上否認曾打磕睡,表示只是「恰着」和「釣下魚」。聆訊下午續審,X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