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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岑敖暉提覆核求法庭裁違《基本法》 斥政府可無上限侵害港人自由財產 (19:25)

【19:25】特首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禁止蒙面規例》),周六(5日)凌晨零時起生效。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今午分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出相關決定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要求法庭裁定有關決定違憲及無效。岑敖暉在庭外說:「我哋千千萬萬個香港人,每日戴住面巾、口罩、豬嘴,睇下香港警察可以拉到幾多人。」

岑敖暉續說,政府推行緊急法,只需召開閉門會議後便可,毫無民意基礎,「今日可以立(禁)蒙面法,聽日可以透過緊急法容許香港警察沒收或充公香港人財產」,並指此先例一開,香港政府便可無上限任意侵害香港人的人身自由及性命財產。

岑敖暉在申請書指出,有些人為免政治迫害會選擇匿名參加政治活動,《禁蒙面法》阻礙了他們參加公眾集會,違反《基本法》第27條、即「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以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6及17條、即「意見和發表的自由」及「和平集會的權利」。

岑敖暉在庭外表示,這是香港回歸後政府首次引用緊急法,對香港人的人身自由及按照《基本法》享有的權利作出大幅度的限制,因此他不惜改變原本計劃,延遲報名參選區議會,優先處理並提出司法覆核。

岑敖暉說,單單依賴司法制度阻止政府為所欲為及鎮壓香港人並不足夠,希望香港人繼續維持近月「撕一貼百」的精神,「我哋千千萬萬個香港人,每日戴住面巾、口罩、豬嘴,睇下香港警察可以拉到幾多人。」

他強調,香港人民意清晰,無論政府採取任何行動「整色整水」,甚至實施宵禁,均不會阻止香港人爭取五大訴求的決心。

郭卓堅則說,林鄭月娥從北京回港數天便推《禁蒙面法》,反問「以後係咪北京話(香港)做乜就做乜?我哋《基本法》同一國兩制以後仲有咩用?」

【16:00】特首林鄭月娥於今日(4日)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宣布決定引用香港法例第241章實施《禁蒙面法》,並於明日(5日)凌晨零時起生效。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表示,將於今日5點前就條例提出司法覆核,表示法律團隊現正準備及撰寫相關法律文件,若有進一步消息會再作通知。

《禁蒙面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在身處以下活動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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