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旺角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嘅示威,有警員喺驅散示威者時叫市民同佢「隻揪」,因此畀網民叫做「隻揪sir」。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慢必)喺事發翌日去信警務處長盧偉聰,話要代表市民約隻揪sir「在完全合法的情況下『隻揪』」。慢必今日(19日)喺facebook公開投訴警察課回信,「已把有關投訴記錄在案」,又話「在此多謝你把事情相告」。
慢必post警方回覆時留咗句言,話「我約你隻揪,唔係投訴呀!」網民都好熱烈回應,有人話可能因為「隻揪要排隊」,叫慢必「拎個檔案編號等下啦」;又有人幫警方諗埋應該點樣覆慢必:「你想約戰的那位同事因太受歡迎!現輪候時間比較長,如想縮短輪候時間可考慮群揪!」又有網民質疑警方回信嘅撰文者中文唔好,話明明上文話慢必「提出投訴」,點解最尾會變咗「多謝你把事情相告」。
睇番慢必當日畀盧偉聰封信,其實又唔係淨係約隻揪sir出嚟合法隻揪嘅,仲有指出唔少市民都認為隻揪sir言行係恐嚇及挑釁市民,擔心佢情緒已失控。慢必因此要求警務處回應,警員喺公眾地方叫市民隻揪,有無違反《公安條例》或《警察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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