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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食環署:連儂牆為非商業宣傳品 需經地政總署核實才能清理 (22:37)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爭議行動持續,市民在多區牆壁貼上便利貼表達意見,形成「連儂牆」。有不認同的市民則認為,食環署應清走該些標貼。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職工權益工會今日(16日)發聲明,澄清市民向食環署舉報非商業性宣傳品,必須由地政總署鑑定,才會提供人手協助相關部門清理。食環署和地政總署回覆本報查詢時確認,非商業宣傳品要經地政總署核實,但前者強調,如引起嚴重環境衛生問題會處理。

聲明提及,食環署首要考慮是保持環境衛生,涉及政治性的非商業性違例街招海報已非單純環境衛生問題,故處理上與違例商業街招海報有所不同,又強調管制宣傳品工作的相關程序需經過多個部門,並非單獨由食環署處理,對近日錯誤資訊,引致前線員工承受不必要工作壓力,或甚至遭受失責的無理指控深感遺憾,重申必定根據相關法例和工作指引,不偏不倚服務市民。聲明最後亦致謝近年在大型集會和遊行自發回收廢物和資源分類的市民和回收員,感謝他們減輕清潔工友不少工作量。

食環署回覆本報稱,在政府推行的「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下,各區設有指定展示地點。食環署人員可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104C條賦予的權力,移走經地政總署核實為未經許可或不遵照該計劃的實施指引,而展示的非商業宣傳品。署方同時強調,會留意各區張貼招貼的情况,如引起嚴重的環境衛生問題會處理。

地政總署回覆稱,就違規路旁非商業宣傳品,地政總署與食物環境衛生署會定期採取聯合行動,地政總署會負責核實有關路旁宣傳品是否根據管理計劃獲得許可,或是否符合相關指引。任何未經許可或不遵照實施指引而展示的宣傳品,將由食環署負責移走,政府亦可向相關人士追討移走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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