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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長者業主免補價「大屋換細屋」下半年推出 不設時限 (22:57)

政府早前提出「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准許60歲或以上、居住房協「住宅發售計劃」單位的長者業主,可以免補價「大屋換細屋」。據了解,房協已擬訂先導計劃細節,建議毋須就業主出售原有單位和購入新單位設立時限,即業主可在出售原有單位後,自由決定何時購買一個小單位,以避免影響房委會第二市場的單位供求。

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由房協試行「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讓年滿60歲、擁有資助單位業權滿10年或以上的業主,可以免補價「大屋換細屋」,希望令長者業主選擇更適合目前需要的單位,並可獲得一筆款項應付退休生活需要,同時騰出面積較大的單位予大家庭,令公營房屋資源更得到善用。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本周五討論有關建議。據了解,房協已擬訂先導計劃細節,初步建議先准許屬房協「住宅發售計劃」下的長者業主參與計劃,估計約有1700個未補價「住宅發售計劃」單位的長者業主符合資格,合資格的長者業主可先向房協申請「交易許可證」及「可供出售證明書」,然後在房協第二市場出售原有單位,之後在房委會第二市場或房協第二市場,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以購買一個面積較小的單位,有關證明書在發出一年內有效,如超過一年,業主需重新申請證明書。

據了解,房協今次建議毋須就出售原有單位和購買較小單位設立任何時限,以避免因先導計劃影響房委會和房協第二市場的單位供求,即業主可自由決定何時售出及購買單位,但大原則是「先賣後買」,以避免業主擁有雙重資助。房協將於下半年推出先導計劃,並會在一年後檢討。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先導計劃不就業主售出及購買單位設立時限,是希望增加計劃誘因,賦予業主最大彈性,從而鼓勵有需要的業主參與計劃。他說,為確保不涉雙重資助,計劃會要求業主在申請之前的兩年起計,直至簽訂新購入的小單位臨時買賣合約當日,業主及家庭成員不能擁有任何住宅物業。他又稱,計劃用意是給予長者業主多一個選擇,但相信申請的業主不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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