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去年底在美國被裁定洗黑錢等7罪成立,紐約南區聯邦法庭在當地時間周一(25日)判他監禁3年(36個月)和罰款40萬美元(約314萬港元)。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稱,案件為何志平及其家人帶來很大困擾及壓力,自己聽到判決後感到「放下心頭大石」和「鬆了一口氣」,形容是「撥開雲霧見青天」。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在同一報道中亦認為判決比較輕,並估計法官量刑時,可能有考慮何志平的年紀、社會地位和專業成就貢獻。
視何志平為恩師的眼科名醫林順潮,此前曾有份替何志平撰寫求情信。他表示,聽到判決後感到欣慰,稱案件對何志平打擊很大,但認為何未來可以重新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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