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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逃犯擬修例】曾鈺成:知道修例敏感 當局可先處理港人台灣涉殺女友案 (20:30)

保安局日前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允許政府以單次個案形式,處理內地和台灣等地「交人」的要求。立法會前主席、香港願景召集人曾鈺成今日與傳媒茶聚時表示,公眾如認為現時未是成熟時機推出確實安排,當局可先處理台灣的一宗案件(即19歲港青陳同佳涉嫌於台灣殺害女友後潛逃返港),因很多人擔心該案的嫌疑人,在香港因其他案件獲釋後會逃走。

曾鈺成指,香港與內地融合愈來愈密切,跨境罪案會愈來愈多,有需要修訂《逃犯條例》。他反問,港人是否願意看到,在內地犯了法的人,到香港後可以逍遙法外。他今次提出各方可先考慮處理台灣個案,是希望藉機帶出問題,研究將來如何做得更周詳。

對於民主派擔心,內地或因政治理由,羅織罪名要求移交港人,曾鈺成指,知道今次修例對很多人來說是敏感議題;但他反問,是否甚麼都不做就最理想。他稱,任何引渡協議都有規定,要求兩地要有同樣罪行才可提出引渡,且要有足夠理由說服法官。對有人擔心,修例對本港法律和法治可能有負面影響,曾鈺成指,相信律政司會周詳研究相關法律問題。

曾被內地拘押的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擔心,修例後他會被引渡回內地。曾鈺成回應時反問,「林先生有否犯香港的法律,若沒有,根本不存在呢個問題」。

政府在今次修例建議,改由特首發出「證明書」方式,啟動移交請求,再由法庭審議確保移交請求符合法例及人權保障,刪去原本由立法會審議相關個案的權力。曾鈺成回應指,目前如有國家要求香港,將嫌疑人送回該國受審,要先到立法會辯論,但此方式「掌握不到時間,無得保密,要公開」,「假如某國家要求捉曾鈺成返去審,立法會傾,你傾得來我走啦」,因為該人在香港無犯法,不能限制他出入境。故此,他認為此方法行不通,反之,改由行政長官啟動再由法院裁定,可掌握到時間和保密。他又指,若有議員建議,由立法會不公開的委員會在保密情况下進行有關程序,他則對議員保密標準「無咩信心」。

另外,身兼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的曾鈺成被問到,政府會否「過橋抽板」不聽小組意見。他指,小組的責任是收集及分析公眾意見,特區政府是最終執行者,若政府制定政策與大多數市民意見不一,政府要向市民交代。他不相信政府會完全漠視民意,否則便會面對政治阻力,他會拭目以待政府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報告的全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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