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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終院上訴失敗】終院判辭:同情朱經緯處境 但不能縱容使用不必要武力 (12:21)

退休警司朱經緯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被拒,終院今日頒下判辭,指出雖然對朱經緯的處境感同情,但不能縱容他對市民使用不必要武力的做法。

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執勤時以警棍毆打一名正按警方指示離開的男途人頸部,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判囚3個月。朱經緯早前向高院提出上訴被駁回,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因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申請於周一(21日)被駁回。

終院頒下判辭,表示認同警員當時面對極困難,甚至具挑釁性的情況,對他們表示敬意。惟終院指出,雖然對朱經緯處境感同情,但不能縱容他對市民使用不必要武力的做法。

終院稱,《公安條例》已就合法武力的使用作規管,故不接受申請人一方提出,一名英國士兵因錯誤地真誠相信一名無武器、但正逃跑的人為恐怖分子,故最終開搶將對方殺死的案例;下級法院亦已裁定,朱經緯當時並非錯誤地真誠相信自己當時必須使用武力。終院又形容,上訴庭處理朱的上訴申請時,已小心地檢閱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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