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瑪麗醫院越押犯人兩同黨 判監3月 (21:03)

疑犯李俐華(又名Li Leon,前稱李亮),被指4年前因行使虛假身分證案棄保潛逃,去年11月返港被捕後,懷疑在瑪麗醫院「借尿遁」越柙,他與兩名涉嫌協助越柙的同黨其後被捕。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李俐華的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再訊,他的兩名同黨則承認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罪,各被判監禁3個月。

其他報道:司機遭警箍頸亡裁定不合法被殺 涉事警入稟高院促撤死因庭判決 死者女兒:望相關部門有承擔勇氣

3名被告李俐華(34歲)、桑田(33歲)及詹貴友(31歲),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桑和詹原被控協助及教唆他人逃離合法羈留,惟控方指沒有證據顯示兩人曾協助李越柙,故撤銷控罪。

桑和詹均承認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的罪行,詹另承認一項阻差辦公罪。辯方求情稱,兩人單純為幫助老朋友而犯案,希望法庭念在兩人背景良好,及已遭還押65天,將兩人立即釋放。

裁判官判刑時指,兩人涉及協助李越押後逃避再次被捕,考慮到兩人共同行動的性質嚴重,判處兩人各監禁3個月。

案情指,兩人去年11月15日,曾送藥物到中區警署給還押的李俐華,李於翌日成功越柙後,立即致電桑,最終3人同日在灣仔萬麗海景酒店集合。

桑帶了衣服予李更換,詹亦有幫忙替李更衣,過程全遭閉路電視拍下。三人隨後在酒店共晉午餐,桑飯後獨自離開,警方於同日傍晚在機場離境大堂拘捕打算離港的桑。

詹則於午飯後替李準備酒店房間,同日傍晚兩人在酒店的11樓平台抽煙時,被警方拘捕。兩人曾反抗及拒捕,兩名警員受傷。

李俐華則面臨一項逃離合法羈留罪及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將連同他於2015年行使虛假身分證的罪行,一併押後至本月30日處理。

他報道:男囚犯須剪髮案 梁國雄申上訴至終院被拒 判辭:規定基於傳統社會標準

其他報道:涉訛稱已歸還危險品 高級消防隊長脫罪 官:自招嫌疑但不能排除繁忙出錯

相關字詞﹕越柙 李亮 李俐華 瑪麗醫院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